【已截稿】“奇韵山水 魅力金城”广西金城江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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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靳天祎 | 时间: 2017-1-17 | 浏览: 1150

“奇韵山水 魅力金城”广西金城江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金城江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有壮、汉、苗、瑶等27个民族,作为河池市市辖区,是河池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也是西南出海大通道必经之路和商品流通集散地,在西部大开发中处于承东启西的重要地位。这里山奇水美,风光旖旎,民族文化浓厚,是壮族英雄“莫一大王”文化的发源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河池红军标语楼,至今还保留着较为完整、集中的红军标语,真实记录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的红七军曾三次进驻河池县城的光辉足迹。全区旅游风景区总面积达3万多公顷,大小景点50多处,主要景点有千姿百态的珍珠岩、风光旖旎的六甲小三峡、韵味无穷的流水岩和烟波浩淼的壮王湖,古情古韵的梦古寨等。绵延百里以六甲大峡谷为中心的龙江河流域,两岸青山耸立,竹海逶迤,山光水色,相互映照,风景如画,魅力无穷,令人留连忘返。独具特色的喀斯特岩溶景色会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构成了金城江别具一格的旅游特色。

 为全面展示金城江区秀美的旅游风光,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金城江,通过影像传播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国摄影报社与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特共同举办“奇韵山水 魅力金城”广西金城江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员会、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委宣传部、金城江区文联、金城江区旅游局

协办单位:广西河池市摄影家协会、广西河池金城江区摄影协会、河池市市直机关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1.摄影作品:全面征集反映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境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2.多媒体影像作品:全面征集反映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境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等内容的剧情片、纪录片、延时摄影等视频类作品,片长范围10分钟至30分钟。作品需提供1张剧照、主创人员的名单,另附500字以内的情节简介。

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90幅

入展多媒体影像作品10件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金城江区文联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及多媒体影像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必须取材于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境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摄影作品谢绝组照。

3.摄影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多媒体影像作品入展后,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屏幕长边分辨率不低于1080像素的数字播放文件(建议使用分辨率为1080*1920像素或更高像素拍摄),如需要,作者须配合主办方修改、编辑多媒体影像作品。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拟入展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按摄影作品及多媒体作品类分别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1)摄影作品: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金城江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多媒体类作品:多媒体类投稿作品,要求片长10分钟至30分钟,作品须提供1张剧照、主创人员名单,另附500字剧情简介,连同投稿的播放数字文件发送到zhongguoshyb@126.com。

2.光盘、U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多媒体类作品,要求片长不超过10分钟,作品须提供1张剧照、主创人员名单,另附500字剧情简介。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金城江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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