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报】首届“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展

| |

发自: 网编:韩雪 | 时间: 2018-5-21 | 浏览: 785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首届“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展

征稿启事  

 大鹏新区位于深圳东南部,三面环海,东临大亚湾,与惠州接壤,西抱大鹏湾,遥望香港新界。

 大鹏新区是深圳的生态“基石”,森林覆盖率达到76%,海岸线长133.22公里,拥有大小不等的54个黄金沙滩,环境优美。大鹏新区是深圳的文化之根,辖区内的大鹏所城,被誉为鹏城之根,是深圳又名“鹏城”的由来,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新区有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龙岩古寺、赖恩爵将军第、刘起龙将军墓、福田世居、长安世居、坝光村等景点。大鹏半岛森林覆盖率超过76%,整个大鹏半岛被称为深圳 “桃花源”。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呈现大鹏新区建区6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产业发展、精神文明、民生事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生动展现大鹏新区独有的人文历史及优美的自然风光,特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首届“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积极参与。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以深圳市大鹏新区的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山海风光、民俗文化等题材内容为主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8年5月至10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摄影作品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活动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名单。

6.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中国摄影报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拍摄咨询:大鹏新区摄影家协会 0755-89313616

了解更多动态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公众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