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报】第三届“道口古镇 大美滑州”全国摄影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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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麦田君 | 时间: 2021-3-31 | 浏览: 354

 

第三届“道口古镇 大美滑州”全国摄影作品展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

为通过摄影的形式充分挖掘、展示建党百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滑县城乡建设的巨大变化,全面提升滑县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再度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第三届“道口古镇 大美滑州”全国摄影作品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
● 承办单位:中共滑县县委宣传部、滑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滑县文联
● 协办单位:滑县旅游发展中心、河南顺茂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天一色摄影俱乐部
●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
www.cppfoto.com
●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新华号、人民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

■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建党百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滑县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城乡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以及滑县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的摄影作品。

■ 征集时间
2021年3月至10月31日
(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投稿须知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谢绝组照及历届滑县全国摄影作品展的入展作品。
3. 作品必须取材于河南省滑县境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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